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徐国栋 教授
2018-09-19

授课教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

学位职称与职务: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民商法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罗马法研究所所长。

主要研究领域:罗马司法、罗马法史、民法哲学、法律意大利语。

研究理念和特点:一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结构应采人法、物法两编制,人法居先,物法居后,以体现21世纪的新人文主义精神,使我国民法典获得本世纪的优秀民法典的桂冠,纠正德国模式带给我国民法的物文主义传统,同时体现“绿色”主义;二是我国民法典应以一定的哲学思想为基础,主张它应建立在折衷主义的认识论、性恶论的人性论、以主观价值为基础的公平论基础上。
主要观点:法学是人文科学的一部分,只有具备人文科学的广博知识,才可能深刻地分析法律问题。我国绝大部分法律都自西方舶来,因此,对西方语言和法学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学者的基本素养。罗马法是西方法的源头,不深刻地理解罗马法,就无法较好第把握现代西方法。反对凭空而来的研究结论,主张“无一字无来历”的研究方法,一切结论从原始文献出发得出。

承担项目承担司法部“民法典草案”项目,于2001年底完成一部民间民法典草案,与全国人大委托的北京专家组成的班子起草的民法典草案相并行,以起到集思广益,汇集多方意见和看法的作用。该草案已由社科文献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

主要著作:《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993年获中国图书评论学会第七界中国图书奖);《民法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999年修订版,司法部规划教材。主编《罗马法与现代民法》。主编《民法典译丛》,分为“周边国家”、“欧美”和“非洲”3个系列。

兼任社会职务:十二表法国际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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