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北京、南京公证系统业务骨干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第一期)隆重开班
2018-08-30

20141020日上午,“厦门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业务骨干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302教室隆重开班。我院院长徐崇利教授致欢迎词,南京市公证处陈宁娟主任代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和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做动员讲话。

厦大法学院徐崇利院长首先致辞,他代表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的领导和各业务骨干表示热烈欢迎,并提出公证在整个法律系统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徐院长强调,培训不只是单向地教授课程、传播知识,更是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是互相学习的过程,有益于相互促进,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徐院长祝愿全体学员能在四天的培训时间里学有所获,生活愉快。

随后,南京市公证处陈宁娟主任代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和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做动员讲话。陈主任首先对厦大法学院为此次培训所做的周密安排和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培训对提升公证处全体业务骨干的综合素养和能力会有很大帮助,希望学员们能珍惜在忙碌工作中抽出时间培训的宝贵机会,加强理论学习,从而更好地指导以后的公证工作,真正通过培训学有所获。

来自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的50名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次为期四天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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