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第三期公职律师培训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
2020-03-04

2019年5月7-16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税务总局法规司”)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第三期公职律师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税务部门的80名公职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承办,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协助部分组织工作。

5月7日上午9:00,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厦门大学法学院B138报告厅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小平,税务总局法规司巡视员靳万军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先后致辞。

开班仪式


许和山和黄小平在致辞中对培训学员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分别介绍了厦门大学的历史底蕴及办学成就、厦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靳万军对厦门大学法学院前期的精心准备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了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办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二要学以致用,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当好公职律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三要用心学习,丰富知识,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纪律规定,保持良好的学风,深入交流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图、文/厦门大学法学院  CITACT-XMU)


版权所有©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 邮编:3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