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上午,第三期“厦门大学法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栋302教室举行隆重的结业仪式。我院副院长兼社会培训中心主任李兰英教授致结业辞,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永春发表感言。
李兰英副院长首先称赞了全体学员在这种高温天气下还坚持上课的学习劲头,令人感动,同时希望经过这几天的学习和交流,全体学员们能把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带回到工作中去,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开拓工作思路,才能不虚此行。
最后,李兰英副院长为学员代表颁发了结业证书,至此,此次培训课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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