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第三期“厦门大学法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隆重举行
2018-08-30

第三期“厦门大学法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隆重举行


201471日上午,第三期“厦门大学法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302教室隆重开班。我院院长徐崇利教授致欢迎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永春讲话。

徐崇利院长首先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禅城区政法委和佛山市禅城区委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厦门大学作为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以及唯一一所地处经济特区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雄厚、精英荟萃,其法学学科实力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徐崇利院长表示,希望此次培训是一次双向的互动交流,大家都是来自实践一线的业务能手,在授课中理论与实践互相交流,共同提高,最后希望学员们在此次培训中学习愉快、学有所获。

林永春副院长对厦大法学院为此次培训所做的周密安排和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干警在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业务能力,双方精心选择了相关课程,相信此次培训对提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干警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大有帮助,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干警能够抓住此次培训的难得机会,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理论运用到今后的司法工作中去。

来自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系统的57位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为期三天半的培训。


附件: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大纲

第一讲、中国崛起与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徐崇利教授

一、中国崛起的关键期与主权安全面临的新挑战

二、“准超级大国”的地位与中国“成长的烦恼”

三、应对主权安全的新挑战与中国战略的调整

第二讲、交际婚姻家庭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蒋月教授

本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重婚姻罪的界定:能否扩大解释

二、对无效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

三、关于配偶权问题

四、关于家庭暴力问题

五、关于亲权问题

六、关于离婚法定理由

七、关于离婚赔偿制度

八、关于夫妻财产制度

第三讲、有效且优雅的口语交际李琦教授

一、语言的作用与性质

二、口语交际的目的之一:沟通

三、口语交际的目的之二:说服

四、口语交际中的形体语言

五、语速与节奏

六、何种语言形式合适:读,背,说

七、口语交际的关键:跨越语境错位

第四讲、压力管理与阳光心态戴小力副教授

引言:压力与现代人的生活

一、压力及其作用机制

(一)压力的概念;(二)压力的2个关键词;(三)压力的作用机制(类型);

(四)压力的后果

二、压力管理方法与阳光心态构建

(一)构建阳光心态;(二)压力管理策略;(三)压力调适方法

第五讲、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诚信当事人的保护徐国栋教授

一、研究缘起:何冠林重婚案

二、保护无效婚姻中诚信当事人及其子女制度的罗马法起源

三、教会法关于保护无效婚姻中的诚信当事人的规定及其经世俗法学家的发展

四、当代各国立法中保护无效和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当事人的三种模式

五、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和可撤销婚姻中的诚信当事人的态度

六、结论

第六讲、易学与人文精神刘泽亮教授

引言:周易就在我们身边

一、易经、易学与易道二、易道与占筮之道

三、易道与风水之道四、易道与人文精神

结语:迷信与正信

第七讲、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李兰英教授

民刑交叉案件困惑之一:

民刑交叉到底是指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的交叉还是实体法上的交叉?是法律事实的牵连还是法律关系的纠缠?

民刑竞合案件类型:“民刑两责:民刑牵连案件;民刑两可:民刑融合案件;民刑两难:民刑冲突案件。

民刑交叉案件困惑之二:

一、案件“系民”还是“属刑”?二、当事人是否有诉讼机制的选择权?

三、被害人损害赔偿如何落到实处?四、民刑诉讼机制孰先孰后?

民刑交叉案件困惑之三:

一、民刑实体冲突的法律适用;

二、民刑程序冲突的序位选择

三、民刑交叉案件与刑事和解制度

四、刑民交叉案件的既判力冲突、衔接与共存

五、民刑竞合案件的执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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